一、做鉴定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1、委托单位开具的委托书(个人委托则不需要);
2、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户籍本、出生证等有效证件);
3、伤者就医的材料(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影像学材料及相关实验室检查等)及其他与鉴定有关的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既往鉴定报告等);
伤者本人(被鉴定人)需一同前往,特殊情况可提出专家出诊要求,或委托作法医学文证司法鉴定。
二、做完鉴定(检查)后多长时间可以拿到鉴定报告?
以鉴定时合同上所写鉴定时间为准,一般临床鉴定为十个工作日。这里所指的工作日是指法定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除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三、取鉴定报告时需带哪些材料?
可由当事人领取,也可委托他人代领。取报告时需带上收费发票以及合同书,在合同书上签字确认。
四、个人是否可以委托?
交通事故通常个人可以委托鉴定。
对已经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受理的案件,个人认为需要作法医鉴定的,需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委托(当事人有权向法院选定鉴定机构,由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