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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上诉的程序
2014-07-09 09:21:31

核心内容:对于交通事故一审结果不服,可以在15日的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提请上一级法院对案件重新审判。提起上诉要确定上诉人、上诉的法院,并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递交上诉状。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上诉的程序。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交通事故上诉程序:

  (一)确定上诉人。

  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审判决中确认其承担义务的,也有权提起上诉。

  (二)提起上诉的期限。

  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天;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天;上诉期从接到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天算起,逾期不得上诉。

  (三)确定管辖法院。

  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四)递交上诉状。

  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

  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法人应写明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由和编号、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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