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是与被诉的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此就广义上而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包括了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就财产损害而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以为交通事故案件的原告,但就人身损害而言,只能由公民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诉讼。因此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原告应当是公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当事人可以提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一、是因侵权行为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
二、是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包括了受害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受害人赡养的其他成年人、其他应当由受害人扶养的人。
三、是交通事故死亡的受害人的近亲属,近亲属一般情况下按照继承法的顺序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近亲属包括受害人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被告:交通事故案件的被告,是指因交通事故侵权行为直接应当承担责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遭受人身损害的原告可以直接对交通事故侵权人提起民事诉讼,这些侵权人即被告。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被告一般情况下包括:
一是公民,即作为被告的公民一般情况下是驾驶员。驾驶员因其违反交通法律的规定造成原告损害的,驾驶员是被告。但在特定情况下,其他非驾驶员也能够成为被告,例如盗开机动车的公民等。
二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是直接侵害其他当事人的人,但法人和其他组织所有的机动车在由公民驾驶的过程中致人损害的,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